广州出租车运价要变?一文读懂→ 发布时间: 2024-02-29 14:32:36 |   作者: 华体会会员登录

  2月26日,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将于3月28日进行听证。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会参加人15名。

  根据《方案》,本次调整大多分布在在对出租车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的动态调整,以及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10元。

  在3月6日前,公众可通过传真、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现场报名任一种方式来进行听证会报名。

  据了解,现行的出租车运价方案为2018年开始实行,遵循的是全城同价方案,具体收费标准为:

  (四)返空费实行阶梯附加,15至25公里按照续租价加收20%,25公里以上按续租价加收50%。

  而根据《方案》,优化调整方向为,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巡游车企业按照运价浮动规则选择一档价格标准。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可在高峰期和平峰期运价参与上、下浮动或不浮动(例如,巡游车公司能够选择“高峰期0%”+“平峰期-10%”的浮动幅度组合);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

  具体来看,按高峰期、平峰期可选择运价浮动幅度的大小,提出2个具体方案,并分阶段实施,逐步扩大浮动幅度。第一阶段,高峰期浮动幅度控制在10%以内,平峰期运价下浮幅度适当扩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后续阶段运价浮动按需启动,平峰期运价浮动幅度范围不作调整,高峰期浮动幅度再相应扩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

  第一阶段,高峰期(每日7:00-10:00和16:00-21:00,下同)可选择0%、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每日10:00-16:00,下同)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后续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四档浮动幅度。

  第一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两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后续阶段,高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平峰期可选择0%、-10%、-20%、-30%、-40%五档浮动幅度。

  方案将按照分阶段方式进行实施,第一阶段: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之日起启动实施。为稳妥推进政策,第一阶段高峰期浮动幅度控制在10%以内,平峰期运价下浮幅度适当扩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后续阶段运价浮动按需启动,由市交通运输局对第一阶段运价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后组织实施。

  与此同时,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春节放假期间每运次加收10元,春节放假日期安排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为准。并采取优化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引入多项参照指标进行调价因素测算,当调价系数∆C达到或超过12%时,启动调价工作。

  出租车作为补充出行的方式之一,运价变动关系到众多居民的出行。本次运价调整后,对居民的出行会带来哪些影响?

  根据《方案》,预计第一阶段,方案一、方案二巡游车运价水平变化区间分别为〔-7.5%,3.93%〕、〔-10.17%,3.93%〕;第二阶段,方案一、方案二则有可能扩大为〔-7.5%,10.79%〕、〔-10.17%,14.21%〕。

  简单来说,基于现有运价水平和结构测算,在第一阶段,即若出租车企业按照最高10%的高峰期上浮幅度,居民乘坐出租车出行的支出费用将上涨3.93%,而若按照最低40%的平峰期下调服务,居民乘坐出租车出行的支出费用将减少10.17%。以此类推。

  一笔简单的账是,在第一阶段,如果出租车企业选择在高峰期升价10%,起步价将变为13.2元,而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收费2.86元;如果出租车企业选择在平峰期降价20%,起步价将变为9.6元,而超过3公里部分,每公里收费2.08元。(实际计价器调表为1进制)

  而根据测算,春节假期每运次加收10元,全年约1.39%的乘客(次)受到影响。高峰期运价上涨,大约有37.9%的乘客(次)受影响;平峰期运价下浮,每日大约30.04%的乘客(次)受惠,鼓励乘客错峰出行。

  目前,广州市共计有72家出租车巡游企业,如何得知每家出租车企业的调价情况?《方案》指出,居民可通过市行业协会在协会门户网站集中查询全市的巡游车企业运价标准。巡游车企业在巡游车内显著位置规范张贴运价浮动幅度和具体标准;车载终端屏幕显示当前时间段和全天所有时段的浮动幅度。驾驶员在乘客上车时主动提示乘客相应时段的浮动幅度。

  乘客如遇到与运价政策不一致的收费行为,可保留相关票据等证据,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对于此时推动巡游出租车调价的原因,《方案》表示,根据相关部门多方研判后认为,巡游车面临来自网约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市场竞争,现行政府定价的巡游车运价定价模式灵活性不足,未能根据市场供求变化灵活调整。

  与此同时,部分时段的巡游车供给不足。高峰时段驾驶员出车意愿不强,春节期间驾驶员返乡过节,导致上述时段“打车难”。而在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加快下,与LPG价格联动的巡游车运价调整机制需适时退出。

  “近年来,深圳、上海、杭州等城市陆续对巡游车运价结构进行了优化调整,我们也在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优化申请,促进巡游车运价贴近市场需求。”广州市出租汽车协会秘书长吴小均表示,根据测算,春节假期每运次加收10元,预计驾驶员可增收1118元/人。驾驶员增收有利于激励驾驶员春节期间坚持营运,也有利于吸引驾驶员回流,稳定驾驶员队伍。

  广州如约出行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亮也提到,目前广州的出租车驾驶员超90%都是广州市外人口,春节返乡流动大,而近年来在网约车冲击下,客源的流失使得巡游车驾驶员收入出现明显下降,驾驶员流失严重。“我们公司目前司机缺员1万余名。”广州蚬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源河同样提到,驾驶员共缺员超2600人。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出租车驾驶员,对方纷纷表达了对出租车运价标准的期待。“平峰期价格下调一些,我们的市场竞争力也会增大一点,其实收入是提高了的。”郑师傅告诉记者。

  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的采样调查,2018年出租车运价调整后的一个月,巡游车单车日均收入在950元左右波动,整月单车日均收入954.2元,比调价前单车日均收入(854.1元)环比上升了11.7%,同比(864.1元)上升10.2%。伴随着收入的增加,巡游车驾驶员回流也变得明显起来,驾驶员的违章、投诉数量也较运价调整前有所下降。

  另外,针对运价优化后的计价器更新问题,《方案》提到,巡游车新型智能车载终端升级改造能够实现后台实时调整运价规则,改造费用由企业承担。计价系统改造、计价器更新和明码标价工作自启动到完成预计用时一个月。新型智能车载终端升级改造方能参与运价浮动。

  2月26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布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优化调整听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为增强价格灵活性,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要怎么优化?优化后对消费者和驾驶员有何影响?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方案》进行了解读。

  答:一是价格灵活性有待增强。随着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巡游车面临来自网约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市场竞争。现行政府定价的巡游车运价定价模式灵活性不足,未能根据市场供求变化灵活调整。

  二是巡游车结构性供给不足。高峰时段驾驶员出车意愿不强,春节期间驾驶员返乡过节,导致上述时段“打车难”,亟需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对调节高峰期、春节假期市场供给的激励作用。

  三是顺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广州积极推进巡游车行业车辆纯电动化,今年内LPG燃料车辆将全部退出市场,原运价与LPG价格联动的巡游车运价调整机制需适时退出。

  此外,为稳定行业预期,提高巡游出租车服务品质、增加驾驶员职业吸引力,巡游车运价动态调整的指标体系、启动条件和程序也需进一步优化。

  答:《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规定,巡游车运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有条件的地方可试点探索市场化改革。按照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结合广州实际,运价改革由原政府定价模式调整为政府指导价,为进一步市场化打下基础。同时,鼓励南沙自贸区充分利用国家、省赋予的先行先试政策,积极探索运价市场化改革。

  答:虽然2022年成本监审数据显示企业单车成本上涨11%左右,但面临来自网约车等其他交通方式的市场竞争,巡游车日均客运量从2018年的169万人次/日下降到2021年的127万人次/日,巡游车需求呈下降趋势。

  从供需关系角度,拟维持现有运价项目基准水平不变,巡游车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鼓励巡游车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

  (一)建立运价浮动机制。为增强运价灵活性,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在市、区交通运输局指导下,由巡游车企业按照运价浮动规则选择一档价格标准。高峰期运价可选择上浮或不浮动,平峰期运价可选择下浮或不浮动。

  (二)优化完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取消运价与燃料(LPG)价格联动机制,引入驾驶员人工费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电价、车辆和运营管理费用等联动因子,巡游车运价与上述因子联动。明确运价调整的启动条件、触发机制、实施流程等要求,使运价更贴合市场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三)优化运价结构。沿用现行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返空费、夜间服务费等运价项目,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缓解春节打车难的结构性供需矛盾。

  答:为提高运价的灵活性,运价管理方式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运价浮动机制采取“基准运价±浮动幅度”模式。

  (一)参与浮动的运价项目。起步价、续租价、候时费参与浮动;返空费、夜间服务费以及增设的春节附加费不参与浮动。

  (二)浮动幅度的确定。巡游车企业按照运价浮动规则在高峰期、平峰期时段各选择一档浮动幅度(例如,巡游车企业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高峰期0%”+“平峰期-10%”的浮动幅度组合),报所辖市、区交通运输局确定后执行。

  (三)分阶段实施运价浮动。具体的浮动运价实施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另行发布。

  第一阶段: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之日起启动实施。为稳妥推进政策,第一阶段高峰期浮动幅度控制在10%以内,平峰期运价下浮幅度适当扩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

  后续阶段:运价浮动按需启动,高峰期浮动幅度将逐步扩大到30%(方案一)或40%(方案二),由市交通运输局对第一阶段运价实施效果综合评估后组织实施。

  答:建立运价浮动机制在广州属创新性尝试,尚需摸索积累经验。由市交通管理部门综合评估第一阶段运价实施效果并审慎研究后,视情况组织实施后续阶段运价浮动。

  答:春节假期由于春运、旅游等原因,市民、游客出行需求较旺盛,按照我国民俗习惯,驾驶员返乡过节,市内春节出租车运力不足,“打车难”现象较为突出。增设重大节假日(春节)附加费,激励驾驶员留穗营运,加强春节期间巡游车运力投放,满足市民、游客出行需求。

  8、问:为什么优化巡游车运价联动机制?优化后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如何运作?

  答:广州自2017年起积极地推进巡游车行业车辆纯电动化,今年内LPG燃料车辆将全部退出市场,原运价与LPG价格联动的巡游车运价调整机制需适时退出。同时,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稳定行业预期,建立与人工费用(ΔW)、动力费用(ΔG)、居民消费价格指数(ΔCPI)等因素相挂钩的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当调价系数∆C值(∆C=L1×ΔW+L2×ΔG+(L3+L4)×ΔCPI)达到或超过12%时,启动调价工作;由市出租汽车协会提出运价调整书面建议,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在调价幅度不高于∆C值的范围内,统筹提出具体调价幅度和方案,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当调价系数∆C值未达到12%时,不启动调价。

  答:(一)改革对总体运价水平影响有限。特别是第一阶段,两个方案的上着的幅度都控制在3.93%以内,而下降幅度则能够达到7.5%~10.17%。

  2.乘客在春节假期打车,乘客每运次车费增加10元。受春节加收影响的运次约占巡游车全年运次的1.39%,范围有限。

  3.高峰期,乘客打车支出有所增加,但驾驶员出车意愿增强,乘客更容易打到车。同时,打车支出增加引导乘客错峰出行。平峰期,乘客打车支出预计有所下降。

  方案实施后,驾驶员收入有望增收,有利于增加驾驶员职业吸引力,稳定驾驶员队伍。

  答:市行业协会在协会门户网站集中发布全市的巡游车企业运价标准。巡游车企业在巡游车内显著位置规范张贴运价浮动幅度和具体标准;车载终端屏幕显示当前时间段和全天所有时段的浮动幅度。驾驶员在乘客上车时主动提示乘客相应时段的浮动幅度。

  乘客如遇到与运价政策不一致的收费行为,可保留相关票据等证据,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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